2014春節來大連旅游,游客如被強行消費請投訴
昨天,大連市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發布2014年第1號旅游服務質量溫馨提示,在春節即將到來之際,針對近期本市市民在大連旅游參團出游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做出提示。
選擇具有旅游經營資質的旅行社
時至新春佳節,各大商家往往趁此機會進行商品促銷,近期發現一些銷售海參、營養藥品的商家將旅游產品打包進其主營商品進行捆綁銷售,以此達到促銷優惠的目的。
在此提醒廣大市民,經營旅游業務需要取得旅游行政主管部門的行業許可,未取得行業許可的企業、個人均無權經營旅游業務。市民參團出游務必要選擇正規、合法、具有旅游經營資質的旅行社;參加出國旅游的市民更應確認旅行社是否具備經營出境業務的許可,并簽訂旅游合同,這是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必要程序。因此,市民在購買年貨的過程中應提高警惕,對于無法提供旅行社的經營資質、不簽訂旅游合同、或收款收據不加蓋旅行社公章的旅游產品應堅決抵制,以確保自身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如遇強制購物市民可留證據投訴
市民在簽訂合同之前應認真了解旅行社提供產品的行程安排,對于行程中含有旅行社指定具體購物場所和另行付費旅游項目的,市民有權要求旅行社披露購物場所、自費項目的真實情況,包括購物場所名稱、自費項目內容和價格,以及購物、自費項目的時長等內容,旅游者與旅行社雙方應在誠實信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下根據旅游者需求的購物和自行付費旅游項目另簽訂書面合同。
市民在報名參團過程中,如遇到旅行社因旅游者不同意參加旅行社指定的具體購物場所或者另行付費旅游項目活動而擅自提高旅游團費或者另行收費的或者棄之不理的,可以向組團社所在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或旅游質監執法機構提出投訴。
——2014春節來大連旅游,游客如被強行消費請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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