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旅游景區從容面對《旅游法》
國內一些景區隨意漲價,引發人們對“門票經濟”的詬病;一到大連旅游旺季及黃金周等特殊節點,景區內游客摩肩接踵,既降低了旅游舒適度,又存在踩踏等安全隱患。記者昨日了解到,今年10月1日實施的《旅游法》,對景區的旅游經營有詳細規定,其中與游客關系最緊密的,就是景區的票價及承載量。
大連旅游景區不拼價格拼內涵
《旅游法》第四十四條明確規定:景區應當在醒目位置公示門票價格、另行收費項目的價格及團體收費價格。景區提高門票價格應當提前6個月公布。將不同景區的門票或者同一景區內不同游覽場所的門票合并出售的,合并后的價格不得高于各單項門票的價格之和,且旅游者有權購買其中的單項票。景區內的核心游覽項目因故暫停向旅游者開放或者停止提供服務的,應當公示并相應減少收費。
據了解,我市的景區價格均是按照發改委、物價局等相關部門要求定價,近年來比較穩定,即使個別景區微調,也舉行聽證會,對門票套票組合也都是為了方便游客,符合《旅游法》的要求。各大景區都表示,他們將嚴格依照《旅游法》規定,靠內涵和品質吸引游客,而不是靠高回扣、高返點這種不正規的模式。景區景點要發展也需要加大投入,如果給旅行社回扣和返點太高,就影響景區觀賞性、體驗性的提升,不具有可持續性。
不過我市個別景區景點也存在給旅行社高回扣、高返點,吸引旅行社送客的現象,尤其是有的私人開的景點,完全是靠這種模式盈利。《旅游法》實施后,他們的日子肯定不好過。
景區“超載”接待,游客到底是看景還是看人?《旅游法》第四十五條這樣明文規定:景區接待旅游者不得超過景區主管部門核定的最大承載量。景區應當公布景區主管部門核定的最大承載量,制定和實施旅游者流量控制方案,并可以采取門票預約等方式,對景區接待旅游者的數量進行控制。而當旅游者可能達到最大承載量時,景區應當提前公告并同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報告,景區和當地人民政府應當及時采取疏導、分流等措施。
但在北方景區尤其是大連有個特點,就是大連旅游游客相對比較集中,尤其七八月份和五一、十一。“雖然全天最大承載量是10萬人,上午9時到10時,能接待全天70%的客流,存在集中爆發情況。但是……”老虎灘海洋公園營銷科科長耿向東告訴記者,這個時候,他們就要把游客分解到每個場館,像極地館把入口到出口封閉起來,設定最大接待量為1萬人,并留有一定空間。如果超出1萬人,就要采取限流、分流、疏導等措施,提升景區的安全性和舒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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