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山市旅游改革創新升格為“國字號”
12月18日從國家旅游局獲悉,黃山市被批準為首批國家級旅游業改革創新先行區。據悉,國家旅游局開展旅游業改革創新先行區工作,旨在解決當前制約旅游業發展的普遍性問題,為當地旅游業健康發展注入新活力,也為全國提供可借鑒可復制的“良藥驗方”。
據了解,旅游業改革創新先行區是國家旅游局第一次全面鋪開的區域改革工作,政府為改革主體,旅游體制機制改革為主要內容,實現旅游目的地整體發展為主要目標,游客和居民滿意度為評價的重要標尺,改革成果將體現出旅游業對經濟社會發展的綜合貢獻。
根據要求,首批國家級旅游業改革創新先行區需承擔5項規定任務、1-2項商定任務,并可根據實際自選4大任務中的項目進行改革創新。其中,規定任務主要包括改革創新旅游業產業定位、旅游綜合管理體制、旅游業發展引導機制、旅游公共服務體制、旅游市場監管機制5項內容,旨在突出旅游產業地位、改活旅游管理體制、做實旅游引導機制、建立旅游公共服務機制、實現市場監管常態化。商定任務主要有改革創新景區管理體制、門票預約制度、旅游投融資體制、區域協調發展體制、考核評價體系、中介組織發展機制。自選任務主要有探索創新旅游發展市場機制、探索拓展服務旅游業發展的新領域、探索旅游規劃有效實施的機制、探索旅游目的地建設政策體系。
此外,首批國家級旅游業改革創新先行區頗具含金量,將獲7項相關政策支持,主要包括旅游用地改革,實行落地簽、過境免簽政策,優先復制自由貿易試驗區旅游開放政策和優先推廣旅游綜合改革試點城市的經驗,發展旅游基礎設施及旅游項目建設,通過設立旅游產業基金等形式扶持旅游創業,對改革事項提供智力支持,根據當地的特別需求進行重點支持。此次獲批的首批國家級旅游業改革創新先行區共有20個,其中副省級和地級先行區15個,縣級先行區5個。
——黃山市旅游改革創新升格為“國字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