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銷推優惠,承諾卻遲遲不兌現;通過旅游網站訂房卻無故被取消……春光明媚,人們計劃出游的心又蠢蠢欲動起來,但眾多防不勝防的消費陷阱卻讓游客們猶豫不決。對此,業內專家支招,游客應樹立成熟消費觀念,更好地保護自己的權益。
旅游消費欺詐等行為屢見不鮮
游客小鄭一行人參團游玩云南,在大理游玩時,導游沒帶游客去看協議上規定的歌舞表演(自費25元),卻帶游客去看了其他的歌舞表演、品三道茶、賣扎染布(門票50元),讓他們多花了25元。接下來幾天,過多的購物環節沖淡了旅游主題,一趟云南游下來讓大家大呼上當。
小鄭的遭遇,許多游客并不陌生。旅游消費中的欺詐等行為屢見不鮮,其中既有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也有“香港導游強迫內地游客購物”的轟動事件,旅游市場的眾多消費陷阱困擾著許多想要在春光里享受旅游樂趣的游客。
業內專家:做成熟的旅游消費者
社科院旅游研究中心副主任劉德謙表示,游客要想更好地保護自己的利益,就要做成熟的消費者,樹立成熟的消費觀念。以圍繞零團費的一些糾紛為例,消費者只看到直觀的團費便宜了,但殊不知旅途中會出現改變行程、多加自費項目等變相牟取更多利潤的環節,讓消費者得不償失。
在與旅行機構簽訂合同前最好對合同的內容有個全面了解,以免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簽訂一些不利于自己的條款。另外,在自己的權益被侵犯時,要保存好合同、行程表等相關證據,以便日后向旅游監管部門投訴,必要時可訴諸法律,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
——春日出游警惕消費陷阱 旅游消費應成熟理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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