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環保廳發布公示,擬命名廈門及泉州為“福建省生態市”。
根據《福建省級生態市創建考核驗收與管理工作意見》和《福建省級生態縣(市、區)創建考核驗收管理工作意見》,省環保廳對擬命名為“福建省生態市”和“福建省生態縣(市、區)”的地區予以公示。
其中,廈門市、泉州市擬命名為“福建省生態市”。此外,福州鼓樓區,漳州的薌城區及詔安縣,三明市的永安市、清流縣、沙縣、將樂縣,南平市的建甌市、建陽市、順昌縣、政和縣,龍巖市的連城縣等12個縣市擬命名“福建省生態縣(市、區)”。公示時間為12月16日-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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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擬命名廈門為"福建省生態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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